两全保险又称为生死合险,两全保险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定期生存保险相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它的保险责任是:被保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人生存到保险期限结束,保险人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在两全保险中,死亡给付的金额与期满生存给付的金额既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如果不相同,则死亡给付的金额大于期满生存给付的金额,死亡给付的金额可以是期满生存给付金额的两倍、三倍、四倍等,称为多倍保障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由于其保险责任较大、适应性广,因而成为人寿保险中业务量最大的险种。
两全保险兼具储蓄功能和保障功能的保险,也被称为“生死合险”。但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会按合同中约定将身故保险金给付给保单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也会按照约定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金,大多情况下是给付约定比例的已交保费,少数产品可以给付基本保额。两全保险的保障功能一般,储蓄功能更突出。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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