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4月1日起调整,从原先的2190元调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到20元。
这是该市第24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将同步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就业补助标准、职工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等。
从2017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为2300元。
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为2300元。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