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裁决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裁决处理的是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和补偿争议、***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合同***等一般民事争议不属于行政裁决的受理范围。例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包括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裁决包括专利侵权***处理、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此外,还有***采购投诉处理、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裁定、水事***裁决等。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什么?《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三、行政裁决是由谁来作出?行政裁决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同于作出民事仲裁的民间仲裁机构和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法院。比如,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由区(县)或镇人民***作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由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采购投诉行政裁决则由财政部门作出,等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扣押公民名下的财物,冻结其银行的存款或汇款,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由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