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年假有哪些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带薪年休假的假期分类如下:(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者工作满1年后,享受每年5天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0年到20年的享受10天。工作满20年以上,享受15天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法中对于年假所规定的时间主要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相关,工作的时间越长所获得的年假时间也就越久,一般情况下,企业员工的年假都由用人单位进行统筹,年假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于不予放假的情况,用人单位也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做出相关的补偿。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