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取公积金需要受托人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取公积金的业务。
公积金的提取主要需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当中第24条当中的有关内容来进行代取。就一般情况而言,公积金的代取情况的出现一般是由于申请领取公积金的委托人由于工作关系变动或者出外派公差的原因导致委托人没有足够的时间等待相关款项到账,或到账后不便亲自前往领取。在这种情况下,申请领取公积金的,委托人可以委托符合规定的其他人代为领取公积金。委托人通过委托方式委托受托人代委托人领取住房公积金是符合管理条例规定的,但是在受托人代委托人领取住房公积金时,应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委托人与受托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无误。具体到受托人的身份条件上,受托人具体身份需要至少满足是申请人的配偶同户直系亲属。单位经万元或经职工单位认定具有**资格的**人其中的一条。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该人员不具备代申请人领取公积金的资格,委托人也不得对不具备受托资格的个人进行代取公积金的委托。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托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交代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等到工作人员确认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且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受托人与委托人准予进行提取的,则交由银行**支付手续。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