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办理贷款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好贷款的银行。
银行办理个人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有效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贷款人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如个体户和公司负责人则出示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原件、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银行贷款的申请程序:
1、贷款的申请:借款人向所申请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2、信用等级评估: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
3、贷款调查:银行对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
4、贷款审批:银行按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进行贷款审批;
5、签订合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按期发放贷款;
7、贷后检査:银行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经菅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
注:办理银行的个人信用贷款,只需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一般贷款额度在1万到50万元之间,贷款年限最高为5年。通常银行审核资料通过后1个工作日即可放款,属于无需抵押、操作简便的快速贷款方案。按揭贷款会进入银行个人征信报告系统中,贷款人应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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